关于报送2018~2019年度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领域第一批立项项目申报书及合同书的通知
2018年12月4日广东省2019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
2018年12月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6〕394号)有关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北大医疗产业园、棉3创意街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方亿科技园等119个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示范基地要不断完善、优化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集聚内外部优质资源,提升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要结合自身优势,发挥产业资源汇聚、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示范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要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的经验,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示范基地进行年度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撤销示范基地称号。
五、示范基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未在此通告名单内2015年认定的示范基地,有效期至2018年底止。
附件: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