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对专利数量有何规定?应如何进行专利布局?
2021年11月17日“专精特新”政策对中国制造业有多重要?这个案例告诉你→
2021年11月17日■ “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领工作启动
■ 2021年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公示
■ 大沥镇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出炉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组织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
#01
关于组织开展“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资金(工业企业部分)申领工作的通知
● 发文部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申领对象:
2019年新增入库且2020年持续在库的工业企业
● 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第二年)
● 发文部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 奖励类别:
第一类: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奖励
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扶持奖励,申报认定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含)的企业,给予6万元扶持奖励;申报认定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奖励。
第二类:设立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奖励
对成功评定为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扶持奖励。
第三类:对科技服务机构的奖励
科技机构辅导大沥辖区内企业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即广东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获得省科技厅受理的,每受理一家奖励科技服务机构3000元。
● 发文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通知详情:
请各地级以上市推荐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分别不超过5个和3个;每家中央企业申报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分别不超过6个和3个,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推荐,不占属地指标。先行区申报根据上级有关安排按一事一议方式开展。